代表诉讼是否能起诉大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向侵权人提起诉讼,所获赔偿归公司所有。 从法律角度看,股东代表诉讼是可以起诉大股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即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公司运营中,大股东往往在决策和管理上有更大的话语权,若他们利用这种优势地位,做出诸如挪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而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又不作为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就可以通过股东代表诉讼来维护公司的利益,也就是可以起诉大股东。 不过,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首先,股东需要具备法定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持股比例和时间的限制,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其次,股东要先履行前置程序,即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直接起诉。 此外,股东代表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而不是股东个人的私利。所以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样既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能对大股东的不法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