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提起破产清算吗?


在法律层面,是存在可以直接提起破产清算的情况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主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同时,该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时,债务人自身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也能够直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对于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企业法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同样可以直接申请破产清算。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对破产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法院会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财务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来判断是否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如果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的,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所以,虽然法律赋予了相关主体直接提起破产清算的权利,但最终能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还需要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