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可以发工资吗?
我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了,现在有份工作能给我发工资。但我担心因为失信人员的身份,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想问下,法律上到底允不允许给失信人员发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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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信人员是可以正常获得工资收入的。这里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失信人员这个概念。失信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人,法院会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而应得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并不会因为劳动者是失信人员而剥夺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不过,虽然失信人员可以正常领取工资,但他们的工资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一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失信人员的工资账户进行冻结、划扣,以偿还其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也就是说,法院在执行工资时,会保障失信人员及其家属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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