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制是否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在探讨派遣制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是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指合同期限不明确,不像固定期限合同那样有一个确切的到期时间。 对于派遣制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在一般的劳动关系中,有几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然而,对于派遣制员工,虽然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但由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特殊性,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从法律规定本身来看,并没有禁止派遣制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派遣制员工符合上述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理论上是可以要求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基于自身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顾虑。并且,派遣制员工的工作往往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特点,这也使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实际执行中面临一些挑战。 总体而言,派遣制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