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递交材料几次才能立案?
我向公安递交了材料,但是他们说不能立案,让我补充再递交。我已经交了两次了,还是没立案。我想知道到底要递交材料几次,公安才会立案呢?有没有相关规定啊?
展开


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安递交材料要几次才能立案。立案是有其自身的标准和流程的。 立案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该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简单来说,公安是否立案关键在于对所递交材料的审查结果,看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取决于递交材料的次数。 如果第一次递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当事人补充后再次递交,公安机关会继续审查。只要后续补充的材料能够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要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提供的材料已经足以证明犯罪事实且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仍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