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我和我爱人出资买了以他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套房改房能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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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白房改房的概念。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它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通常与职工的身份、工龄等因素相关。 对于夫妻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一般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因为房改房本身具有特定的福利属性,它是基于一方父母的身份资格等因素才能购买的。虽然夫妻出资了,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从法律形式上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 不过,夫妻的出资部分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如果夫妻双方与父母之间没有关于该出资的明确约定,那么该出资款可以视为借款。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要求父母返还出资款,这部分出资款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与父母之间有关于房屋权属的约定,比如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夫妻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可以按照约定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这种约定需要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并且最好进行公证等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夫妻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通常不能直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但出资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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