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所涉及的财物是犯罪所得,那么不构成此罪。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这些行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将犯罪所得藏匿起来、将犯罪所得转移到其他地方、购买犯罪所得、代为销售犯罪所得等。 再次,掩饰隐瞒的对象必须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犯罪所得”指的是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而“产生的收益”则是指这些财物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产生的增值部分。 关于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掩饰隐瞒罪的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掩饰隐瞒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根据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的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 掩饰隐瞒的次数。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即使每次涉及的财物价值未达到追诉标准,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 掩饰隐瞒的情节。如果行为人掩饰隐瞒的财物涉及重大犯罪,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使财物价值未达到追诉标准,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如果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例如明知是重大犯罪所得而仍然予以掩饰隐瞒的,即使财物价值未达到追诉标准,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掩饰隐瞒罪的追诉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节进行判断。如果你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