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我和前夫离婚好几年了,最近才发现他之前瞒着我藏了一部分财产。现在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去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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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几年后是否还可以分割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说说法律上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比如,离婚五年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了一笔存款,那么从发现这笔存款时开始计算,在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是离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之后过了几年又想重新分割,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了处理,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分割。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受胁迫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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