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还能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已经和前夫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发现他之前隐瞒了一部分财产没分割。我想知道,现在我还能不能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呢?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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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若离婚时双方协议离婚且对财产已分割完毕,但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其次,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如财产涉及案外人权益等,没有对部分财产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通过诉讼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最后,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然后重新进行财产分割。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的真实意思表示,避免因欺诈、胁迫等非自愿因素而使财产分割结果显失公平。 总之,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具体能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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