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两个月还能离婚吗?
我之前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当时也过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但因为一些事一直拖着没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在距离冷静期结束已经过了两个月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离成,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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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过了两个月是否还能离婚,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程序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正常离婚流程和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离婚冷静期是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在您的情况中,离婚冷静期过了两个月,也就是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可申请发给离婚证的30天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您和您的伴侣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申请流程。即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重新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再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另外,如果您不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综合来看,离婚冷静期过了两个月,若走协议离婚程序,需要重新申请;若选择诉讼离婚,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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