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败诉没钱支付可以用借条抵吗?
我之前打官司败诉了,现在确实没有钱支付对方。我恰好手里有别人给我写的借条,我就想着能不能用这借条抵我欠对方的钱呢?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操作行不行,要是行的话,具体得咋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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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败诉后没钱支付,用借条抵偿债务这种情况,要根据对方的态度来判断。如果对方同意,那么完全是可行的。这本质上类似一种债务的协商处理方式。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以借条抵偿债务的行为在法律上可看作债权的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存在一些除外情形:(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假如你想用自己持有的借条抵偿债务,首先要确定这张借条对应的债权不存在上述不得转让的情况。并且,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要把债权转让的事情告知借条对应的债务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等能留下证据的方式通知,让对方清楚知道债权转给了谁。 另外,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借条原件的处理也有相应规定。立案阶段,债权人去法院立案时提交复印件即可,法院不会收原件。这是因为法院立案人数多,担心借条原件丢失,且如果原被告私下和解,原件在法院会耽误和解。而在开庭阶段,债权人需要出示借条原件进行质证,若提交复印件,懂法律的被告可能不予质证,法官也会要求限期提交原件,否则案子可能败诉。 相关概念: 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把自己的债权部分或全部转给其他人,由新的人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 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疑、询问等,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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