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了40天还能离婚吗?

我和配偶之前去申请了离婚,有30天冷静期。但冷静期过了40天,我们才想起来这事,现在还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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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冷静期过了40天是否还能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让双方冷静思考,慎重决定是否真的要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协议书》(联联联)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合以上法律规定来看,您的情况是冷静期过了4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有30天的时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您在冷静期过了40天才想到,已经超过了这30天的申请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您就不能离婚了。如果您和配偶仍然坚持要离婚,那么可以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您也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审理你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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