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日期超了还能办理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我们还是决定要离婚,不知道超过冷静期后还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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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超过了是否还能办理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时间。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在之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然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超过30天,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还是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总之,离婚冷静期超了是否能办理离婚,关键看是否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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