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把房子归孩子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共同的房子。我们都觉得想把这套房子给孩子,这样也算是给孩子以后有个保障。但不知道在离婚协议里能不能这么写,把房子直接归孩子所有,所以来问问这种情况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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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是可以约定将房子归孩子所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原理上来说,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夫妻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置。 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对其享有处分权。当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归孩子时,这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也就是把自己对房子的权益无偿送给孩子。 不过,这里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把房子给孩子,但并不意味着孩子马上就完全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还需要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到孩子名下,这样孩子才真正从法律上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另外,如果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夫妻一方反悔,不愿意办理过户了,这时候情况就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协议经过了公证或者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反悔方可能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反悔方有可能会以赠与可以在权利转移之前撤销为由,撤销对孩子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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