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生活中,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明确了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但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因为离婚协议虽然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它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认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要是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并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经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而一方拒绝支付,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需再次起诉,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来强制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另外,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总之,当遇到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即向法院起诉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