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鉴定造假该怎么办?


司法鉴定造假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该司法鉴定的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司法鉴定机构有义务对鉴定过程和结果进行解释说明。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在提出异议时,当事人要清晰、明确地指出自己认为造假的具体方面,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或线索。 若向鉴定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根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地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司法行政部门会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查证属实,会依法给予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可以避免因原造假鉴定对案件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司法鉴定造假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故意作虚假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之,面对司法鉴定造假,当事人要积极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