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不写房产归属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但目前对于房产归属还没商量好,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就确定下来。我想知道在离婚协议里可以不写房产归属这一项吗?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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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协议可以不写房产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法律强调的是对财产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但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每一项财产的归属。 不写房产归属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如果离婚后双方能就房产问题再次协商达成一致,那可以后续另行签订协议来确定房产归属。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产分割问题。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房产的购买情况、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例如,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所以,虽然离婚协议可以不写房产归属,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尽量在离婚时就对房产归属达成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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