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跨地区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现在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因为感情问题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能不能在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不想再专门跑回户籍所在地,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跨地区办理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是否可以跨地区办理离婚,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通常是不可以跨地区办理的,必须到双方中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市,即使他们长期在B市工作生活,要办理协议离婚,也得回到A市。 然后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二人都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地某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在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不能跨地区办理,但诉讼离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可以跨地区通过法院办理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