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时可以先判离婚吗?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起诉离婚而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时,是有可能先判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情况。 首先,从法律原理上来说,离婚和财产分割在法律上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离婚主要解决的是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而财产分割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就可以判决离婚。即使夫妻共同财产还未分割,也不影响法院对离婚与否的判决。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离婚判决中一并处理财产分割。若财产情况复杂,涉及证据收集、评估鉴定等较多问题,法院可能会先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让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因财产分割的复杂性而拖延离婚案件的审理,及时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不过,也有很多时候,法院会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总之,一方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法院是可以先判离婚的,但具体如何处理,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判断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