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身份证能作废吗?如果能该怎么办?
我刚离婚,听说离婚后身份证会有一些变化,有点担心身份证的效力问题。想知道离婚后身份证是否会作废,如果会的话,该怎么处理呢?心里挺着急的,怕影响之后的生活和办事。
展开


首先,离婚后身份证并不会自动作废。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其效力主要基于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证件本身的有效期等因素,而不是基于婚姻状态的改变。也就是说,婚姻状态的变更,比如离婚,并不会直接导致身份证失去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这里面并没有提及婚姻状态变化需要作废或更换身份证的情形。 所以,正常情况下,离婚后身份证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在其有效期内,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办理各类事务,如乘坐交通工具、办理银行业务等。 不过,如果您因为离婚等原因想要变更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比如姓名等,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您可以携带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公安机关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您办理新的身份证。 总之,离婚本身不影响身份证效力,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需要对身份证进行更换或作废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