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伴侣欠下赌债可以协议离婚吗?


在探讨伴侣欠下赌债时能否协议离婚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协议离婚的基本概念。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表明,只要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回到伴侣欠下赌债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赌债等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协议中对赌债的承担进行了约定,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向合法债务主体主张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赌债的偿还请求。 此外,《民法典》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伴侣欠下赌债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关键在于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能否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