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女方患有精神病能判离婚吗

我和女方结婚后,才发现她患有精神病。现在我实在没办法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了,想离婚。但又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判离婚,我该怎么办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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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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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结婚后女方患有精神病是有可能被判离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能会影响婚姻关系的走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可以涵盖一方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这种情况。 如果女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过治疗仍然没有痊愈,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若婚前知道女方有精神病还与之结婚,或者在婚后女方才患上精神病,但是长时间治疗都没有效果,严重影响到夫妻共同生活,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不过,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法院会更加谨慎。因为要保障患有精神病一方的合法权益,比如要安排好其生活、医疗等问题。所以,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安排。总之,结婚后女方患有精神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法院是可能判决离婚的,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情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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