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使追偿权的截止时间是多久?

我之前帮朋友做了贷款担保,朋友逾期没还钱,我替他偿还了债务。现在我想向他行使追偿权,但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很担心过了时间就不能再追讨这笔钱了,所以想问问行使追偿权的截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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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偿权是指在债务关系中,当一方替另一方承担了债务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追讨相应款项的权利。 在我国,行使追偿权的截止时间主要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比如,当你替朋友偿还了债务,从你知道自己有权利向朋友追偿,也就是替他还款完成那一刻起,如果三年之内你没有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向他主张权利,一旦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法院将不再保护你的追偿权。不过,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一些法定的事由,比如你向对方提出了履行请求、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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