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追索权有期限吗
我之前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已经帮对方承担了担保责任,想向对方把钱追回来。但最近有点忙,不确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就想问问担保人的追索权有没有期限呀,要是有期限的话,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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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追索权是有期限的。简单来说,追索权就是担保人在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了责任之后,向债务人要回自己所付出款项的权利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 。 比如,你作为担保人在2022年1月1日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那么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到2025年1月1日这三年时间内,你都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不过需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同时,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一些法定的情形,比如担保人向债务人提出过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意味着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给担保人更多的时间去行使权利。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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