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能否重新判决?


离婚判决书是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判决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在一审判决后,如果你对离婚判决书的结果不满意,是有上诉的权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之后,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这里的重新审理就有可能改变原来的判决结果,也就是实现重新判决。不过,上诉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方面存在错误,像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认定不准确;或者是适用法律有误,例如在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没有正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等。 其次,如果错过了上诉期,判决书已经生效,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如果符合再审条件,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