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手续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们的户口都不在现在工作的城市,想了解下在外地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该怎么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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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手续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从一般规定来讲,协议离婚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外地办理。但为了方便群众,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所在地区是试点地区且符合条件,在外地也能办协议离婚。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比如夫妻二人都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明等,就可以在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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