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后是否还可以再次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后,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再次进行分割的。下面从不同情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恶意行为,受损方有权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比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变卖并转移了房款,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一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该房产对应的款项。 其次,是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遗漏了部分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在发现漏分财产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部分漏分的财产。这里的合理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需要尽快主张权利。例如,在离婚时双方没有注意到某笔定期存款,离婚后才发现,那么就可以就这笔存款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最后,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进而重新分割财产。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对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受胁迫方就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后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再次分割的,但需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