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都同意离婚是否可以不要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已经商量好了要离婚,不想再经历漫长的冷静期,想快点把手续办了。不知道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跳过这个离婚冷静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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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双方都同意离婚也不能不要冷静期。这里涉及到“协议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程序,无论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都必须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 不过,如果双方确实都同意离婚,又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若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离婚的速度相对较快,并且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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