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都商量好了要离婚,就想痛痛快快地办完手续。但听说现在离婚有个冷静期,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也需要经历这个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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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双方同意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有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这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双方达成离婚共识,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会进入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还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必须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个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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