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我和我爱人都商量好了要离婚,也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都谈妥了。本以为直接去办离婚手续就行,可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就想问问,我们这种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还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吗?
展开


在我国,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时,离婚冷静期是法定必经程序,不论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都要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且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领证期,必须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完成离婚登记。 不过,如果双方确实都决定要离婚,又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若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离婚后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但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所需时间和精力可能更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