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忘记带身份证了,能去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结果出门急忘带身份证了。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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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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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忘记带身份证能否去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办理离婚登记所需要的法定条件和材料。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由此可见,身份证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必不可少的重要证件之一。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身份证在离婚登记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民政局需要通过身份证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保是本人自愿申请离婚,并且确认当事人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没有身份证,民政局就难以准确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也就无法正常开展离婚登记工作。 所以,忘记带身份证通常是不能去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的。不过,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用过于着急。可以回家取身份证,或者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法律规定,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凭借临时身份证和其他所需材料,就可以正常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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