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是否能办理离婚?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可发现身份证丢了。我不清楚在这种没身份证的情况下,能不能正常办理离婚手续,是有其他替代办法,还是必须先补办身份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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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也是有可能办理离婚的,不过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丢失的话,正常情况下无法按照要求提供材料进行离婚登记。但是也有解决办法,你可以先去补办临时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认可临时身份证,凭借临时身份证就可以继续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身份证同样是证明身份的重要材料。如果身份证丢失,可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比如户口簿、驾驶证等。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只要能确认你的身份信息,就不会影响离婚诉讼的进行。不过不同法院在具体操作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要起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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