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也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但是又说不出具体的矛盾理由,这种情况下不知道能不能向法院提出离婚。我很担心没有理由法院就不判离,想了解在法律上没理由到底可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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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有理由也是有可能离婚的,不过这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强调的是双方自愿。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有具体的离婚理由,双方自愿是关键。 其次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列举了一些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也就是所谓的“没理由”,法院在审理时会着重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从法律角度讲,即使没有理由,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离婚;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虽然难度较大,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最终也有可能实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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