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了还能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之前就只有一个孩子,一直有领独生子女费。现在离了婚,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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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给予的一种奖励。对于夫妻离婚后能否领取独生子女费,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对于离婚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情况,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离婚后,不影响双方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因为这个奖励是基于夫妻曾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事实。比如,一方抚养孩子,抚养方可以凭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去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者社区申请领取。 但有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规定,比如要求领取费用时,需要双方共同确认或者共同申请等。所以,具体能不能领取以及如何领取,要以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准。你可以到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他们会根据你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为你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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