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过错方有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在婚姻里有一些过错。现在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想知道像我这种离婚过错方,有没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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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离婚过错方是否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过错方”的概念。一般来说,离婚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的一方。这些行为违反了婚姻中的忠实、尊重等义务,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而不是仅仅因为一方是过错方就剥夺其抚养权。 虽然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的判断,但这并不绝对。例如,如果过错方虽然存在婚姻过错,但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并且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而另一方虽然没有过错,但经济状况较差、生活环境不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过错方也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此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也会对抚养权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孩子愿意跟随过错方生活,并且法院认为跟随过错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综上所述,离婚过错方是有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在判决时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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