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还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可以先做伤残鉴定吗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后一直在治疗,可治疗周期比较长。我现在想早点确定赔偿的事情,就想问问在还需要继续治疗的状况下,能不能先去做伤残鉴定啊,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还需要治疗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对因事故导致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而在治疗尚未完成时进行鉴定,由于伤者还在治疗过程中,后续治疗可能会对最终的身体状况产生影响,比如病情进一步好转或者出现新的问题,此时进行鉴定,得出的结果很难准确反映伤者最终的伤残情况,对伤者权益保护不利,也可能导致鉴定结果不被法院等认可。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也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且在申请书中说明情况,这种情况下在治疗尚未终结时也有可能进行鉴定,但这是少数特殊情形。总之,为了获得准确、有效的伤残鉴定结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好遵循法律规定,在治疗终结且符合条件时进行伤残鉴定。 相关概念: 治疗终结:指伤者经过治疗,病情已经稳定,达到了医疗上认为可以停止治疗的阶段。 原发性损伤: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身体损伤。 并发症:是指在原发性损伤的基础上,由于损伤引发的其他病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