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内固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我之前因为意外受伤,做了手术体内有内固定。现在涉及到一些赔偿问题,需要做伤残鉴定。我想知道我这种体内有内固定的情况,能不能去做伤残鉴定呀,要是能做有啥条件,不能做又是为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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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有内固定能不能做伤残鉴定得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内固定需要在未来取出,在取出前,由于无法准确判断临床效果,通常暂时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这是因为在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下得出的鉴定结果,法院可能也会持有怀疑态度。比如腿部骨折用了内固定,后续还得取出来,在没取之前,骨折部位的最终恢复情况不好说,所以不太适合做鉴定。 不过,若经过医疗机构认证确认某些内固定装置无须在康复阶段进行取出,则不受此限制,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例如一些特殊部位的内固定,医生判断取出风险大且对身体功能影响不大,认为不用取出,这种情况下出具相关医疗证明,就能够做伤残鉴定。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满足条件的才受理鉴定。当内固定情况不明,可能导致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无法满足鉴定需要,就可能不被受理。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规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对于内固定情况,如果需要取出,那么在取出前治疗未终结,效果不稳定,就不符合鉴定时机要求;如果无需取出,说明治疗情况相对稳定,符合一定鉴定条件。 另外,伤残鉴定的时间也不是绝对固定的。通常来讲,大概在术后6个月左右是常规时间节点,但具体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受伤部位不同,恢复速度不一样;内固定材料不同,对恢复的影响也有差异;手术恢复情况更是关键,如果受伤部位恢复良好,内固定无异常且达到愈合标准,6个月左右可以鉴定;若恢复不佳,像内固定松动、伤口感染等,就需延长时间,等恢复稳定再鉴定。而且不同地区和鉴定机构在时间要求上可能也有差别。总之,要以医生确认受伤部位基本恢复且适宜鉴定为准。 相关概念: 内固定:是用金属螺钉、钢板、髓内针、钢丝等,将骨折或脱位的部位固定起来,帮助受伤部位愈合的一种医疗手段。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通过对伤者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其伤残等级,从而为赔偿等提供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一般性规则,保障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用于判断人体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的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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