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人殴打轻微伤好了之后还能做伤情鉴定吗?

之前我被人殴打致轻微伤,当时没去做伤情鉴定,现在伤已经好了。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做伤情鉴定啊?我担心伤好了就没法鉴定了,又怕错过追究对方责任的机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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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情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人殴打轻微伤好了之后通常还是能做伤情鉴定的。 伤情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人体受到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它对于确定伤害行为的性质、追究加害人的法律责任等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即便轻微伤好了,只要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并且有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就诊记录、事发时的照片或视频等能证明当时受伤情况的材料,专业的鉴定人员还是可以根据这些资料综合判断损伤程度并作出鉴定。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一些伤情恢复后特征可能不明显,鉴定的难度和准确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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