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做财产公证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和伴侣结婚几年了,最近因为一些事情,想对我们现在的财产做个公证,心里能踏实点。但不太清楚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时候能不能做财产公证,也想知道具体都有哪些规定,希望能有人详细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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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做财产公证的。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而且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有权利对财产的归属等情况进行书面约定的。 从公证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只要夫妻双方有做公证的意愿,就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财产公证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当事人需携带财产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员受理申请后,会对双方财产的内容、财产的权利等信息进行核实查证,符合法定要求的,就会办理公证。 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且公证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公证就是合法有效的,日后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的依据。 相关概念: 夫妻财产约定:就是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等情况进行的约定。 财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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