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对方原谅后还能作为离婚依据吗
我曾遭受伴侣的家庭暴力,当时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了原谅。但现在发现感情还是难以修复,考虑离婚。想知道之前的家暴情况在对方曾被原谅后,还能不能当作离婚的依据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家庭暴力对方原谅后依然能作为离婚依据。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离婚依据。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律上能支持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在我国法律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只要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之前被原谅,这个行为事实是存在过的,并不影响它作为离婚依据。 不过在实际诉讼中,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比如报警记录,这是比较直接能证明家暴发生过的证据,警察出警后会有相关记录备案;医院的诊断证明,如果因家暴受伤去医院治疗,医院的诊断可以证明受伤情况与家暴的关联性;还有证人证言,比如邻居目睹家暴过程,其提供的证言也有一定作用。 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家暴的严重程度、发生频率等,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进而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达到了无法共同生活、维持婚姻关系的程度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