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我之前答应把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给朋友,现在还没把车过户给他,我又有点后悔了。不知道在还没完成过户,也就是财产权利还没转移之前,我能不能撤销这个赠与呢?
展开


在探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否可以撤销赠与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来看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所说的“财产权利转移”,通俗来讲,就是财产的所有权正式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手中。比如,对于动产,像手机、家具等,通常把东西交给对方,财产权利就转移了;对于不动产,像房子、土地等,则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算是完成了财产权利的转移。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这是因为赠与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无偿给予,在财产还没真正给出去之前,赠与人基于自身意愿不想给了,法律是允许其撤销的。 然而,还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那么即使财产权利还没有转移,赠与人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是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则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准则。比如,某企业承诺向灾区捐赠物资,这就属于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企业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则不能撤销赠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