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人后把所有责任全推给保险公司可以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撞人后把所有责任全推给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车主购买车险,就是为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常见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就是用于赔偿因交通事故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然而,保险赔偿是有条件和范围限制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只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超出了保险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由司机按照责任比例自行承担。例如,司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成了受害者高额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而保险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此时司机就不能把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推给保险公司,而必须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此外,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还有一些法定的义务,不能完全依赖保险公司。比如,司机有及时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等义务。如果司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者只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司机追偿。例如,司机酒驾、无证驾驶等情况,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垫付后会向司机追偿,商业险一般也会拒赔,这种情况下司机就需要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司机撞人后不能简单地把所有责任全推给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来处理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