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有从重情节是否可以不起诉?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醉驾有从重情节是否可以不起诉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醉驾和从重情节。醉驾,通俗来讲,就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酒驾驶。而从重情节,通常是指一些会加重犯罪行为危害性或者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情形。例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意味着,如果醉驾虽然有从重情节,但整体综合考量后,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那么检察院是有权力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过,这里的“犯罪情节轻微”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要综合考虑从重情节以及其他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醉驾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一旦存在从重情节,通常会被认为社会危害性较大,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会比较谨慎。一般来说,如果从重情节非常严重,例如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那么被起诉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因为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所以,醉驾有从重情节是否可以不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结合实际的从重情节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等因素,由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