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发生轻微事故可以不起诉吗?


在我国,醉驾发生轻微事故是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醉驾。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是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来判定的。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要醉驾发生轻微事故就一定会被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醉驾发生轻微事故的情况,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反之,如果不具有这些从重处罚情形,并且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总之,醉驾发生轻微事故是否不起诉,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血液酒精含量、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