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不予起诉还是免于起诉?
我醉驾了,现在很担心后续会怎么处理。不太懂法律上不予起诉和免于起诉的区别,想知道对于醉驾这种情况,到底是 适用不予起诉还是免于起诉呢?心里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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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语境下,现在并没有“免于起诉”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不起诉”。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具体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醉驾的情节符合上述情况之一,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那么检察机关可以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一些醉驾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损失等,检察机关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在醉驾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检察机关会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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