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180以下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我前阵子和朋友聚会喝多了,没忍住开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到了,测出来酒精含量在180以下。我现在特别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能不能免于刑事处罚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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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180以下并非一定能免于刑事处罚。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情形之一的犯罪行为。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通常来说,只要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你的醉驾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驾驶距离短、未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态度良好等,经过司法机关认定,是有可能不被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但酒精含量180以下并不必然导致免于刑事处罚。 总之,不能简单认为醉驾180以下就一定能或者不能免于刑事处罚,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法判断和决定。 相关概念: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具有公共危险的特定行为的犯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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