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发生工伤私了之后还能再起诉吗?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和公司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拿到赔偿后,我发现这笔钱远远不够后续治疗。我想知道,之前已经私了签了协议,现在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合理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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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私了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发生工伤私了之后是否可以再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私了的含义。工伤私了是指在发生工伤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不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方式,而是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从法律角度讲,这种私了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工伤私了协议若符合上述合同订立的形式和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私了之后就绝对不能再起诉。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员工是可以再起诉的。 一种情况是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比如,员工在签订私了协议时,并不清楚自己的工伤病情的严重程度,后续发现实际情况比当时预想的要严重得多,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存在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员工在撤销协议后,就可以再起诉要求合理赔偿。 另一种情况是私了协议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例如,用人单位利用员工急需用钱或者对工伤赔偿标准不了解的情况,与员工签订了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的协议,这种协议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协议后,员工同样可以起诉维权。 此外,如果私了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员工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协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员工发生工伤私了之后,在符合特定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再起诉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因此,员工在遇到工伤私了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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