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有精神疾病可以辞退吗?

公司里有位员工患有精神疾病,现在他的病情对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公司方面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辞退该员工,如果可以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又该遵循怎样的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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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有精神疾病,用人单位能否辞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该员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员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辞退员工,要保障员工在治疗期间的权益。 其次,如果员工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例如,某员工患有精神疾病,医疗期结束后,原来的工作内容他无法完成,公司给他调换了一个相对轻松的岗位,他仍然无法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辞退该员工。 最后,如果有精神疾病的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比如员工在患病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公司可以直接辞退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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