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让单位帮忙多交吗?
我觉得公积金挺有用的,想让单位多交点,这样以后买房压力能小点。但又不知道这合不合法,单位会不会愿意配合。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讲,能不能让单位帮忙多交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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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可以让单位帮忙多交,需要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操作层面来分析。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般来说,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会规定一个缴存比例的范围,例如5% - 12%。单位和职工应当在这个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比例缴存公积金。也就是说,在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缴存比例,如果双方都同意提高缴存比例,那么是可以多交公积金的。 不过,超出规定比例多交公积金可能存在问题。一方面,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则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违规超比例缴存的情况可能会进行监管和纠正。所以,如果想大幅超出规定比例让单位多交公积金,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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