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最近感觉公司对我态度有点奇怪,听说试用期公司可以随便开除人,我很担心自己会突然被辞退。想问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不是真的可以随便解除和我的合同呢?
展开 view-more
  • #试用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下面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一定的考察权利,但并非可以随意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要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合同,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存在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例如,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就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向劳动者公示,同时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这些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随意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